关于开展命名第三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活动的通知
2017-05-25 09:55体总网
体老字﹝2016﹞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有关单位:
自2013年开展“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命名活动以来,已先后两批命名34个县(市、区)为“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对于全国老年气排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推动老年气排球运动的普及,拟在全国县(市、区)开展命名第三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名条件
(一)县(市、区)老年人体协的工作处于本省(区、市)的领先地位,并受到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或老年人体协的表彰。
(二)县(市、区)老年人体协将开展老年气排球运动纳入工作计划,并建立老年气排球专项委员会或有专人负责;50%以上的乡镇、街道老年人体协有人兼管老年气排球运动的开展与推广。
(三)县(市、区)建立老年气排球骨干队伍(教练员、裁判员),人数要达到经常参加气排球活动老年人数的5%;每年举办2次以上气排球骨干培训班。
(四)全县(市、区)常年要保持50支以上在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注册登记的老年气排球队;经常参加气排球活动老年人占本县(市、区)老年体育人总数的2%。50%以上的行政村、街道有老年气排球队。
(五)全县(市、区)有50片以上气排球场地,其中有10片是可供开展交流活动的室内场地。
(六)全县(市、区)每年要举办4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0支队伍的老年气排球交流活动,承办过2次全省(区、市)和地(市)级老年气排球交流活动。
二、申报办法
(一)凡申报“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的单位,由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提出申请,经地(市)老年人体协推荐,由省(区、市)老年人体协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中国老年人体协气排球专项委员会。逾期申报,不予评审。
中国老年人体协气排球专项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五台山1-6号
邮编:210029
联系人:陈鸿林 电话:025-86613098
王志明 电话:025-51888068
邮箱:jsltxyh@163.com
(二)申报材料包括:文字说明(评选条件中要求的数据),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媒体报道资料(复印件)。
(三)中国老年人体协气排球专项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经评审合格报请中国老年人体协批准后授予“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称号。
三、命名表彰
获得第三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称号的单位,由中国老年人体协气排球专项委员会组织颁发证书、牌匾。
附件:
1、 第三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申报表
2、 命名条件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6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于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