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暂停开展2017-2020年度全国老年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1-05-06 18:23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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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老字〔2021〕2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
按照《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章程》中“评比表彰先进”的规定,中国老年人体协继2013、2017年开展全国老年体育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并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的基础上,于2021年3月2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全国老年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近日,民政部连续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33号)及《关于开展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民函〔2021〕32号)。中国老年人体协办公会对上述两个文件学习后,认为今年开展全国老年体育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尚有不符合文件规定的问题。因此,中国老年人体协决定暂停开展推荐评选表彰工作。中国老年人体协将按照民政部的文件精神,积极向体育总局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争取在民政部和体育总局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更加规范地开展表彰工作。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21年5月6日
(责任编辑: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