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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2010-06-23 11:42:00 体总网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苏体群〔2005〕31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教体局、文体局):

  老年人体育是老龄事业的一个方面,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5〕13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体群字〔1999〕99号),老年人体育活动已成为全民健身的热点,老年人体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总体上看,我省老年人体育工作还比较薄弱,经费投入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老年人体育组织、活动场地等条件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实现“两个率先”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意愿。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迎接人口老龄化,实现“两个率先”的客观需要,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两个率先”,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构建全民健身体系,加快体育强盛建设的重要措施。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体系是群众体育事业的重要目标,也是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内容。老年人体育是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是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老年人体育的蓬勃发展就没有群众体育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对构建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建设体育强省的一项基础工程。

  (三)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实现老有所乐的客观需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是社会稳定的力量,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我们全社会的历史责任。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历史,尊重历史发展规律。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对于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增强老年人体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四)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工作方针,建立与老龄化相适应的老年人体育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具有江苏特色的老年人体育服务体系。

  (五)到2010年,全省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在“十五”规划的基础上有所增长,即城市达到60%以上,农村达到45%以上,老年人的体质与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六)建立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到2006,各市、县(区、市)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均建有老年人体育协会;到2008年,农村各行政村均有负责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组织。

  三、建立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建设

  (七)老年人体协是联系、团结老年人体育工作者和老年人体育爱好者的群众性团体,是为老年人健康服务的社会体育组织。各地要建立健全老年人体协组织网络,聘请和选任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老体协的领导工作。县(市、区)、街道(乡镇)老年体协均应做到有办公用房、有工作人员、有活动经费、有活动阵地,在制定计划、培训骨干、组织活动等方面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八)各地要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吸收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热心老年人体育,乐于为群众服务的同志参加老年人体协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组织活动、健身指导方面的积极作用。

  (九)加强老年人健身活动阵地建设。晨(晚)健身是广大老年人健身活动的主要形式,它适合老年人的身心和生活特点。要切实重视城乡晨(晚)健身点建设,扩大数量,丰富内容,强化管理,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加晨(晚)健身活动,使晨(晚)健身点成为老年人参加健身,娱乐身心的重要阵地。

  四、深入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十)积极开展“亿万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和科学文明的原则,积极开展“亿万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订老年人健身活动计划,经常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适时组织一些规模较大老年体育竞赛和健身展演活动,以扩大影响。

  (十一)组织实施“人人健身家家乐”行动计划。家庭体育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形式,老年人在家庭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老年人要争做“人人健身家家乐”行动计划的带头人,一人带一人,一人带一家,督促和带领家庭成员人人健身,天天健身,让家庭拥有健康、让社会充满欢乐。

  (十二)根据各地实际,创编推广老年人健身项目。科学的健身项目是吸引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的有效手段。积极创编推广深受老年人喜欢的传统养生项目和民间健身活动,广泛开展门球、太极拳、网球、健身操、棋类、钓鱼等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便于老年人参与的健身项目。在全省组织开展百万老年人健步行活动。

  (十三)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守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爱护全民健身设施和环境绿化,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严禁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渲染封建迷信和暴力,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

  五、大力推进老年人体育健身场所建设

  (十四)建设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继续加大全民健身工程(点)建设力度,全面实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均建有1个以上全民健身工程(点),并向农村延伸。全民健身工程(点)建设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多建一些门球、羽毛球等场地,多建一些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多配一些休闲健身路径,切实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条件,方便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

  (十五)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开放。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对老年人要实行优惠政策,不需要增加投入和专门服务的公益性全民健身设施,应当免费开放。需要消耗水、电、气或者器材有损耗的,可以适当收费,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其收费标准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承受能力,努力实现社会共享。综合性公园应当对老年人晨练活动免费开放。

  六、努力提高老年人科学健身水平

  (十六)认真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质监测工作。将老年人体质监测工作作为重要的内容纳入国民体质监测总体方案,规范老年人体质测定方法,提高老年人体质监测质量,定期向社会公布老年人体质状况,认真研究提高老年人体质水平的对策措施。

  (十七)加强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要把老年人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对象,积极发展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的要求,定期培训,规范审批,逐步建立一支有体育专长、热心体育健身指导工作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十八)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科学研究,加强科学健身指导。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开展老年人科学健身研究,举办老年人科学健身讲座,编写老年人健身指导书籍,出版老年人科学健身简(板)报,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

  七、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十九)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政府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摆上老龄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体育部门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体育事业的总体发展规划,纳入体育强省的重要目标,与群众体育工作同思考、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检查、同发展,及时解决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突出问题。把老年人体育工作列入群众体育工作的考核内容,在解决薄弱环节上下大工夫,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敬老、爱老、尊老,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多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二十)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要按照《体育法》的规定,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作为体育事业经费组成部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鼓励研制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产品和服务项目,兴办老年人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产业,引导老年人进行自我健康投资和健身消费。

  (二十一)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橱窗、板报等手段,宣传老年人体育工作,宣传老年人健身知识,不断扩大老年人体育的社会影响,形成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的社会氛围。

  (二十二)表彰奖励先进。定期对开展老年人体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 于红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