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成都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协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17日至1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
四、项目设置
(一)设甲、乙两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设男双、女双、混双3个单项。
甲组年龄:男65—70岁(1943年至1948年)
女63—70岁(1943年至1950年)
乙组年龄:男60—64岁(1949年至1953年)
女55—62岁(1951年至1958年)
(二)设团体奖。
团体名次由各单项成绩计算排名。
五、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老年人体育协会(共同组队),各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体育协会(共同组队),总政干部部离退休干部局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参加队员必须是所辖地区、所属行业和解放军部队人员。
(三)具体承办单位可组队参加。
(四)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团部人员1人、领队1人(可由团部人员兼任)、教练2人、队员12人。符合队员资格的教练可兼队员,队员不得兼项。大会统一在场地和驻地配备医生。
(五)年龄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六)参加交流活动人员须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六、交流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每项限报1对,甲组年龄可报乙组。
(三)采用6局决胜和平局决胜制(抢7)。
(四)交流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原则上3—4对一组,具体分组情况视报名情况决定),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或“交叉淘汰+附加”。
(五)各组种子队按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项目前8名设立(须为原配对)。非种子队按本次交流活动第二次报名先后顺序抽签排列进组。
(六)分组抽签原则
种 子——按照规则的规定进入或抽入各组一号位。
非种子——各地域尽量分开的原则抽入各组非种子位置。
分组抽签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中国网球协会指派裁判长及副裁判长在交流活动开始前进行。
(七)团体奖计分办法:每实际参加1项计1分,甲、乙组各单项前8名按9.7.6.5.4.3.2.1计算积分,积分汇总计算团体总分。
七、服装
各代表队服装须整齐一致。
八、奖励办法
按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报名办法
(一)第一次报名:各单位须于2013年4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第一次报名表》(附件1)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文勇、荆 堃
电 话:010-87182163、87182417
传 真:010-67133577
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树桢
电 话:028-85484476
传 真:028-86621583
邮 编:610041
地 址:成都市新南路93号亚华商厦三楼
(二)第二次报名:各单位须于2013年8月16日前将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第二次报名表》(附件2)用传真和电子邮件分别发到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第一次没有报名的单位,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
(四)第二次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队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在报到时由组队单位向网球交流活动组委会提交正式书面请示(盖章原件),经研究同意方可更换。
(五)参加交流活动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各单位第二次报名时,须将队员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张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及电子版(电子邮件发送)、代表队简介(300字以内),于2013年8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九、报到和离会
(一)各代表队于2013年9月16日12:00后报到,9月20日14:00前离会。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到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由网球交流活动组委会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队伍、个人,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责任自负。
十、 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交220元,不足部分和活动期间交通由大会承担。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均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单原件。未能提供保单原件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如在交流活动期间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十一、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二、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和总规程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第一次报名表、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第二次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