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单位
山东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威海市体育局
威海市老年体育协会
二、协办单位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24日至26日在山东省威海市举行。
四、项目设置:集体和个人。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六字诀
(四)健身气功•八段锦
五、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老年人体育协会(共同组队),各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体育协会(共同组队),总政干部部离退休干部局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参加队员必须是所辖地区、所属行业和解放军部队人员。
(三)具体承办单位可组队参加。
(四)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团部人员1人、领队1人(可由团部人员兼任)、教练1人、队员6人(男女不限)。符合队员资格的领队和教练可兼队员。大会统一在场地和驻地配备医生。
(五)每队限报集体项目2项(每项6-8名队员上场),个人项目4人(男、女不限),每人限报1项且不得重复。
(六)年龄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参加交流活动人员须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六、交流办法
(一)执行中国健身气功协会2012年审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二)集体项目的队形排列为:两列横排错位,成平行四边形。
(三)个人项目:每次上场为4-8名队员排列成“一”字形。
(四)各项均播放伴奏音乐,时间分别以四套功法原配无口令提示为准。
(五)功法规范,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制的教材为准。
七、服装
(一)各代表队服装要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
(二)集体项目全队服装样式、颜色须整齐一致。
八、奖励办法
按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报名办法
(一)第一次报名:各单位须于2013年4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健身气功交流活动第一次报名表》(附件1)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威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文勇、荆 堃
电 话:010-87182163、87182417
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信箱:zhongguoltx@163.com
威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雅彬
电 话:0631-5232447、13626311281
传 真:0631-5232447
电子信箱:whln2007@126.com
邮 编: 264200
地 址:威海市菊花顶路1号
(二)第二次报名:请于2013年8月20日前将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健身气功交流活动第二次报名表》(附件2)用传真和电子邮件分别发到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威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第一次没有报名的单位,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
(四)第二次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队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在报到时由组队单位向健身气功交流活动组委会提交正式书面请示(盖章原件),经研究同意方可更换。
(五)参加交流活动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各单位第二次报名时,须将队员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张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及电子版(电子邮件发送)、代表队简介(300字以内),于2013年8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威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十、报到和离会
(一)各代表队于2013年9月23日12点后报到,9月27日14点前离会。报到地点为山东省威海市中汇大酒店(威海市文化西路298号)。
(二)报到时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由健身气功交流活动组委会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队伍、个人,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责任自负。
十一、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交220元,不足部分和活动期间交通由大会承担。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均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单原件。未能提供保单原件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如在交流活动期间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十二、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及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三、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和总规程规定执行。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健身气功交流活动第一次报名表、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健身气功交流活动第二次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