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代表队报到时请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并将本人的体检表、保险单及本人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原件,交报到处。
2、各代表队应交纳会务费用(在编每人880元,提前离会不退费用,超编人员300元/人/天),由组委会开据临时收据,13日至15日凭临时收据换取正式票据,由工作人员送达。
3、各代表队凭临时收据领取秩序册(2本)、大会指南(2本),领队、教练、运动员证件(胸卡)。
4、各代表队凭身份证、临时收据,按大会指南《各代表队入住宾馆分配表》到酒店前台按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5、本次交流活动设有双人间、单人间,各代表队自行安排房间,若双人间出现单男单女住房空床时,大会将安排其他代表队队员入住,请予以配合。
6、各代表队凭当日有效餐券在所住酒店就餐。
7、参加大会活动及乘车时请佩戴证件。
8、开幕式8月13日8:30—10:00在黑龙江大学体育馆举行;闭幕式8月15日下午在黑龙江大学体育馆举行。
9、各代表队选派8人,组成参加开、闭幕式检阅队伍,要求服装统一,并分别于8月13日8:00和8月15日下午(具体时间待通知)在黑龙江大学体育馆(综合训练馆)场地内集合参加入场式(开幕式由大会安排引导员和持牌手,闭幕式由各队安排持牌手)。
10、没有在大会统一食宿的代表队要求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切安全责任由本队负责。同时大会不安排车辆接送。